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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行扣分吗(广州限行扣多少分)

admin2022-09-17每日最新资讯113

外地车经过广州限行区域好不好罚款扣分?

会的 广州限行首次不免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和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违反限行措施的车辆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每辆汽车每个自然日处罚一次。

也就是说,非广州市籍的车辆,只要在限行期间进入管控区域,就会受到处罚,并且受到处罚的第二个自然日,还在管控区域内行驶,会继续受到处罚。

广州限行怎么处罚

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托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对违反“开四停四”调控政策配套措施的外地车进行拍摄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目前广州交警完全有这个技术能力,驾驶员不用担心被误罚。那么广州限行违章罚单怎么处理?

违章罚单网上处理流程:

1、 登陆网上车管(网址:)所点击“交通违法-交通违法查询、确认及缴纳罚款”,进入办理系统

2、确认违章信息

3、绑定银行卡并缴费扣分

注:

1、广州网上车管所可查询 广州市籍机动车在全国(除港澳台) 及 全国(除港澳台)机动车在广州市 的交通违法。

2、广州网上车管所可确认 广州市籍机动车在广州市、外省 及 全国(除港澳台)机动车在广州市 的交通违法。

违章查询步骤:

1、选择车辆违章省份;

2、点击进入该车所在城市或去往城市;

3、输入相关信息(姓名、车牌号、驾驶证号)即可快速、准确查询违章记录情况!

广州车辆限行违章怎么处罚

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托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对违反“开四停四”调控政策配套措施的外地车进行拍摄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目前广州交警完全有这个技术能力,驾驶员不用担心被误罚。

注意:

广州限行规则:“开四停四”交通限行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以下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不符合客观条件的要求“开四停四”限定: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中小客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2、符合条件并在广州市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

3、对确因政务、商务、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等特殊通行需求长期频繁进到调控法规政策配套措施管控区域(以下简称管控区域)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实行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成功的车辆可不受开四停四措施的管控。

广州限号违章怎么处罚

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托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对违反“开四停四”调控政策配套措施的外地车进行拍摄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目前广州交警完全有这个技术能力,驾驶员不用担心被误罚。

限行影响:

一、是使路面车辆大幅减少,车速快了许多。

从东四十条坐406路公交车到国家体育场“鸟巢”,十几公里的路程,在单双号限行前因为堵车要用70分钟,单双号限行只用了30分钟。从西城区西单坐109路公共电车经过最拥堵的西四路段到达朝阳门,8.5公里的路程以前要走90分钟,现在只用了32分钟。这说明单双号限行起到了很好的减少交通拥堵的作用。

二、是使空气质量大为改善。

从1998年北京开始治理空气污染以来,由于减少了燃烧煤炭,北京空气中二氧化硫含量明显减少,主要污染物已经变成了由汽车尾气带来的一氧化碳污染。7月20日单双号限行当日发现马路上空气中的汽油味明显减少了,一些摆花绿化的路面能闻到淡淡的清香味,可见空气质量大为改进。

三、是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地铁、轻轨的发展。

为了筹办奥运会,需要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如何解决这一阶段的出行问题,这就促使有关部门采取大力发展城市地铁、轻轨的措施。就在2008年7月19日下午,北京又开通了3条新地铁线路,至此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已经达到8条线路,里程已经达到200公里。未来几年,北京还要修建多条地铁,届时北京三环路以内平均不到1公里就有一个地铁车站,公众出行条件将大为改善。

四、是能对特殊时期城市交通管理起到示范作用。

去年夏天,北京进行了4天的城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试验,积累了一定经验。今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在召开奥运会、残奥会之际,将大为改善这两个盛会期间的交通环境,积累更为丰富的交通管理经验,对今后各地交通管理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2021年广州市外地小货车限行时间入广州扣几分?

应该是3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广州市区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9-21 浏览次数:37137

穗公交规字〔2020〕6号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广州市区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在我市部分区域和路段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一)全天禁止行驶的路段:

官洲隧道、广州大学城内的中环东路和中环西路。

(二)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区域:

市中心区[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茅岗路、护林路(茅岗路以东路段)]:

东面:大观路(华观路至奥体路段,不含)、奥体路、广园快速路(奥体路至石化路段,不含茅岗路至石化路段)、石化路(广园快速路至黄埔东路段,不含)、黄埔东路(港湾路至石化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环城市快速路至港湾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以西;

南面:珠江(丫髻沙大桥至洛溪大桥、至南沙港快速、至仑头隧道、至东圃大桥段,海珠区南面、生物岛和长洲岛北面)以北,新光快速路(全段);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埗桥路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桥至丫髻沙大桥)、增埗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石沙公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机场路(黄石路至鹤龙一路,不含)、鹤龙一路(不含)、尖彭路、同泰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永泰收费站至沙太收费站段)、沙太路(华南快速路三期沙太收费站到沙河立交桥)、北环高速公路(沙河立交桥至华南快速干线路段)、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至行云街路段)、行云街、华观路(大观路以西段)以南。

(三)每天7时至22时禁止行驶的区域:

流花地区:

东面:解放路(三元里大道路口至盘福路口)以西;

南面:盘福路(不含)、东风路(盘福立交至人民北路口,不含)以北;

西面:人民北路(东风路口至流花路口)、流花路(人民北路口至站前横路口)、站前横路、站前路(环市路口至站前横路口,不含)以东;

北面:环市路(解放路口至站前路口)以南。

(四)每天6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东环城市快速路段)。

(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路段:洛溪大桥。

(六)每天6时至22时禁止行驶的路段: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段)。

二、0.6吨以上(含0.6吨)至1.5吨以下(不含1.5吨)外市籍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二)本通告第一条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三、1.5吨以上(含1.5吨)至5吨以下(不含5吨)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货车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二)全天禁止行驶的路段:内环路及其放射线、洛溪大桥、东风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

(三)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行驶的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东环城市快速路段)。

(四)本通告第一条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四、5吨以上(含5吨)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本市籍货车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货车行驶的区域:

市区[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段,不含)、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东至东圃大桥段)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西环城市快速路至丫髻沙大桥段),珠江(丫髻沙大桥至洛溪大桥、至南沙港快速、至仑头隧道、至长洲岛、至东圃大桥段,海珠区南面、生物岛和长洲岛北面)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路段)、西环城市快速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路段)以南。

(三)本通告第一条和第三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五、本通告中出现的市中心区区域范围均指第一条第(二)项所定义的范围。

六、本通告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七、本通告中的货车是指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其中有吨位数的货车是指核定载质量吨位数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吨位数的牵引车。如5吨以上货车是指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

八、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九、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十、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十一、本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关于东风路、中山路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6号)、《关于流花地区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7号)、《关于黄埔大道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0〕1号)、《关于新光快速路部分路段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0〕2号)、《关于黄埔区大沙地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0〕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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