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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遗失险是什么(梦见电子产品丢了)

admin2022-12-17科技生活90

买电脑的意外险是什么样的

首先要明白一点,笔记本的意外保险是指特别提供意外跌落、碰撞、进液导致电脑硬件损失的风险保护服务;对列明地址的电脑因火灾、爆炸、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突然断电、电器短路、其他电气原因,以及外来并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夺或抢劫行为导致的电脑硬件损失负责保护的险种,你这个所谓自己加装内存条造成的损坏并不在意外险里面,所以尽量不要自己加装,你可以在购买的时候,通过加钱,让客服帮你加装,这样意外险就会对商家的加装内存条是在里面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苏宁延保手机盗抢险是什么

您好。苏宁延保中的盗抢险是指在苏宁买的手机被别人偷了或者被抢了,苏宁会根据所买的手机价值给予一定的赔偿。不过这种保险也是推销的一种做法。苏宁还有屏碎险等等。这个都是自愿的购买的,没有强制必须购买保险。个人的一点观点。望采纳。谢谢!

电子产品运险金是什么

1,个人或家庭:贵重电器、电子产品可以按家庭财险由保险公司估值投保。

电器意外导致的伤害顾虑可以直接投保意外伤害险、身险及寿险。

2,单位、企业可以投第三方保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物流责险等。

3,企业还可以根据需要投企业员工保险、企业职工意外、保险企业商业保险、企业团体保险。

投保要充分与投保单位充分沟通,避免误读保险条件造成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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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电子产品一般保什么保险,很多都是产品责任险,还有其他的险种吗?我们公司的产品是 无线付款POS

关键,你要确定 你的保险需求

就企业产品而言,除了产品责任保险,

还有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前者保产品之外的产品责任,后者保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更换及其产生的额外费用。

作为企业财产的一部分,还可能做财产保险(火灾、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产品的物质损失)。

怎么投保电子产品保险责任险

北京银保监局发布电子投保“五注意”,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停歇!-工保网

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险种已可通过电子方式投保;随着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繁荣,电子投保也逐步取代纸质投保成为主流的投保方式。电子投保使得消费者能够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也能够自主完成投保行为。

其在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加大了保险纠纷发生的可能,同时敦促监管部门加强业务监管与消费警示。去年年底银保监会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已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从业务监管角度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此次北京银保监局发布电子投保“五注意”,也针对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作出了提示。

1、消费者应注意哪些内容?

北京银保监局此次发布的电子投保警示,涵盖投保前的认清资质验明正身、不被“高息”诱惑,投保中的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并如实告知自身情况、慎重对待电子签名,以及投保后再次确认保单。

结合此前多地银保监局下发的风险提示,消费者应在电子投保全过程中提高警惕,包括在投保前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保险产品、正确认识保险产品(及新型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在投保中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尤其是免责事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退保损失等重要事项)、慎重对待电子签名、如实填写投保资料、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在投保后再次确认保单(包括查询保单真假和再次确认条款)、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客户回访工作等。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保险期间为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设有犹豫期;保险公司会在犹豫期内对投保人进行新单回访。消费者需详细了解“犹豫期”的有关规定并可据此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在收到保单后长期未接到新单回访的,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反映问题)。

概而言之,消费者在电子投保过程中对包含投保信息的链接切莫一点了之,而应对所有信息仔细查看,如有疑问可询问保险公司,确保对条款理解无误,防止利益受损。

2、保险公司应注意哪些内容?

一般而言,保险人需履行明确说明、及时签发保单证、对于被保险人的任何信息和涉及保险条款相关协定内容等保密、非法定事由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以及赔付等义务。尽管电子投保改变了保险交易的方式,但并未免除保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亦未改变保险人的义务履行程度。尤其在电子投保情形下,保险公司须格外重视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会通过让投保人签署《投保声明》的方式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在电子投保情形下,保险公司首先需确保在《投保声明》中对“免责条款”加黑、加粗或用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其次,保险公司需确认由投保人点击“确认阅读”按钮,规避义务履行对象不是投保人本人的情况;再次,保险公司需完善电子投保签名和身份验证机制,避免出现电子签名与纸质手写签名差异较大的情况;最后,保险公司应对保险条款进行强制阅读设置或者特别提示,便于此后承担举证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电子保单保险纠纷案中也常遇到电子投保单签名作假、保险业务人代投保人进行线上操作、保险代理人代投保人激活电子保单等引起的问题。这也警示保险公司做好电子投保管理工作,并不断完善在线核保、批改、保全、退保、理赔和投诉处理等全流程服务体系。

此外,保险公司亦需遵循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开展电子化回访,通过互联网、电话等多种方式开展回访工作,回访时应验证客户身份,保障客户投保后及时完整知悉合同主要内容;亦应丰富数据信息来源,深化技术应用,加强保险细分领域风险因素分析,不断完善核保模型,提高识别筛查能力,加强承保风险控制。

3、监管部门应注意哪些内容?

电子投保本质上是对于传统投保的模式创新,但这种形式更迭带来了更复杂、更繁多的规则漏洞:电子投保容易加剧保险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处在信息劣势地位的消费者容易因此遭受损失;电子投保增大了消费者个人信息被盗用、滥用的可能,隐私保护面临较大挑战;另外相较传统投保方式,电子投保面临着更大的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和信息安全风险,可能威胁整个保险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对于保险监管部门而言,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监管的根本目的。为此,监管部门应弥补消费者信息劣势、强化网络安全建设、防范业务风险,在此基础上让消费者享受到优质的保险产品服务。

围绕消费者,监管部门应对保险业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依法纠正和处罚不当行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保险业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和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

围绕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应贯彻持牌经营要求,从源头规范电子投保;防范保险公司宣传误导,帮助消费者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细化保险公司服务标准,敦促保险公司充分考虑投保的便利性、风控的有效性、理赔的及时性。

从2010年的17.7亿元到2019年的2696.3亿元,互联网保险规模在过去的十年间增长了百余倍。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飞速发展以及过程中暴露出的电子投保隐患,也呼唤消费者在电子投保过程中切莫一点了之、保险公司在电子投保过程中充分履行法定义务、监管部门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手机意外险有必要买吗

意外险很有必要买。

人们无法预计意外什么时候来,也无法预测受到的伤害有多重,一份几百块的意外险也许能让大家更有安全感。

“意外”必须符合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非疾病的所致的事故才能称之为“意外”。

比如在马路上行走,被不知哪里飞来的异物砸破了脑袋,或者是骑自行不幸被车撞了,再或者被烧

伤、烫伤等,这些都是属于意外。

其次,要知道意外险“保什么”:

意外导致的身故:因为意外事故在180天内身故的,直接赔付保额。

大家经常看到的“航空意外身故、轨道交通意外身故、陆上交通意外身故等”也都属于意外身故范畴,只不过是其中一类情况。

意外导致的伤残:因意外事故在180天内导致的伤残,可以根据伤残的等级获得不同比例的赔付,这也是其他保险都没有的功能。

伤残按1-10级界定,赔付比例分别按100%-10%进行伤残赔偿;

伤残的界定标准都是按照保监会2013年颁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统一评定的,各家公司都

一样。

寿险只赔偿伤残中的全残,全残是属于伤残1级。

举个例子:

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一条腿截肢,鉴定后属于5级残疾,伤残5级按照意外险赔付比例为

60%,如果投保一年期100万意外伤害保险,可赔付100万*60%=60万。

意外医疗责任:大多数意外险都包含。

比如猫爪狗咬、烧伤烫伤等去医院就医,都是可以通过意外

医疗责任进行报销补偿的。

对于意外医疗责任可以报销因为疾病产生的就医费用吗?

答案是肯定不行。

在这里要科普一下,意外伤害医疗与与疾病医疗险责任。

区别如下:

意外医疗责任仅能报销因为意外产生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花费;

疾病医疗责任仅能报销因为疾病产生门的急诊或住院医疗花费。

疾病不属于意外,意外也不属于疾病,两个医疗责任互相不冲突,互相不交叉。

那为什么要买意外险呢? 

意外险可以说是四类险种中杠杆最高的险种,几十元、一两百元的价格,就能获得几十万元甚至上

百万的高额赔付,这是其它险种都做不到的。

另外,它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进行伤残赔付,这也是其独有的责任。

世间风险,无非就是意外或者疾病,所以,不要忽视任何一种不可预知的风险,不因风险小而不保。

保障期上,是选一年期意外险还是长期意外险呢?

答案是:选择一年期的产品。

为什么呢?

按意外险按照保障期间分为两种,一年期意外险、长期意外险。

其中,

一年期意外险:交一年保一年,市面上的产品种类很多,保费在100元至几百元不等。

可投保的人群老少皆宜,适合于大多数人购买,全部属于消费型。

长期意外险:交费10年或20年,保障到一定年限(如30年)或至终身,年交保费在1000元以上,又分为纯消费型和返还型。

以几类市场中的产品为例,从保费、保障范围、总保费等几个维度为大家带来评测。

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年期的优势非常明显:

一年期消费型意外险保费更低,杠杆作用更大。

不论是长期消费型还是返还型,相比一年期意外险,保费均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

意外险虽属于必

备保险产品之一,但是相比于重疾、医疗和寿险的发生概率较低,按照保费支出来讲,应保持利益

最大化的原则,选择保费更低杠杆更高的一年期意外险产品。

从主要保障责任来看,长期意外险不含有意外伤害医疗责任。

通过对比可以看到,长期消费型或返还型意外险,主要责任只有意外身故/残疾、交通工具意外

伤害,没有意外伤害医疗责任,尤其是“平安的百万任我行”,各项交通意外保额很高,而包含所有情形的普通意外保额最高却不超过保费的1.6倍(3万不到)。

这样的保险设计方式简单理解,属于避重就轻。

将发生概率极小的公共交通意外保额提高,同时减少发生概率较大的意外伤害医疗责

任的赔付成本,这是典型的“坑”。

从总保费的角度来看,获得同等保障情况下,长期意外险保费远高于1年期意外险。

综上所述

看似简单的意外险,实际上细节也是不少的。

一般的消费者可能会不太好分辨哪些是亮点,哪些是坑点,奶爸只能尽我所能对大部分的产品的特点进行详细的分析。

意外险虽然便宜,但消费者还是应该细心分辨,谨慎选择。省不省钱当然要考虑,但钱要花的正确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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