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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是什么终于(直销又叫什么)

admin2022-12-20科技生活94

现在直销好像很火,我在网上了解了几家公司,但都有说是骗子,是拿着直销的幌子在做传销,是真的吗?

是真的,直销,其实就是变相的传销,拉人头,只要是以拉人头的金字塔销售模式的运营方式都是传销

我国的直销的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附件9《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中最惠国豁免清单第二部分“具体承诺”第4类“分销服务”的第e项规定,我国在2004年12月11日后取消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对于“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设立商业存在的限制”。所谓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即是国际上通行的直销。 中国直销之路似乎从来都没有平坦过,从早期的无序开放到后来的因乱禁止,再到有限开放,直至今日为之立法。然而,直销法规的问世,也与之所规范的行业一样,经历了太多的期盼与波折。直销法规的出台,对中国直销行业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中国直销从此迈入了法制时代,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直销企业的春天已经来临……

中国要为直销立法要从2001年我国加入wto时说起,关于三年内开放无固定地点销售(直销)的承诺中,明确确定了开放直销的时限。因此,直销行业也不得不成为政府必须要用心对待的一个行业。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关于直销立法的论题就一直成为业界讨论的热点。一边是正规守矩的企业谨小慎微的低调运作,一边却是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以直销之名大肆活动。中国直销之乱,非行业外人士所能想象和形容。

11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率先实施,一个月后,《直销管理条例》也将如期生效。告别混乱,依法行事,直销相关各方有些什么样的措施和反应,本刊记者在两大法规相继实施的前后,走访了大量直销企业、直销人和直销研究机构。中国直销出路,写在他们心中、脸上和脚下……

直销之乱——两“推”不分

《今日财富》:闹得沸沸扬扬的直销法规终于颁布了,业内人士欢呼雀跃,但也有不少人对于法规的具体内容颇有微词,甚至说是完全中国化了的直销,取缔多层次违背了国际规定。 颁布实施《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和规范中国直销业健康发展。总体来看,中国直销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诸多基本条件:企业守法经营与重树行业的诚信商誉,立法后政府配套措施的完善与严格执法(监管直销和打击传销),良好的企业文化与规范的企业管理,对从业人员心态的正确引导与培育公民成熟的消费心理,以及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等,而首要是社会对直销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一、直销历史回头看

观察中国直销发展的全过程,无论是自由发展期(1990年-1995年)、限制发展期(1995年~1998年4月)还是全面禁止期(含转型经营,1998年4月~2005年11月),一个共同的特点是行业整体的非理性。它表现在:

(一)经营者的不理性——博弈心态

在长达15年的非理性时期,大部分从事直销的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淡薄,与国家政策博弈的心态严重。在直销市场占主导地位的外商投资直销企业(包括后期的外商投资转型企业)未能正确应对中国国情,不愿接受中国政府政策的规制,一味推行国外的直销经营理念,企图把外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和企业的价值观加之于中国社会,在企业的经营模式和利益取向与政府政策相冲突时,不是真心实意去积极调整经营行为而是采取规避国家法律政策的错误态度和做法,有的甚至误导政府和社会。

什么是直销与传销不同吗?

区别直销与传销的10个界限

胡远江指出,直销作为国际营销实践中的一种重要模式,它的基础概念尽管界定版本不同,但可以集中表述为"借助一种载体,在任何固定场所以外的地方(包括家庭、办公场所等)所进行的可度量反应的销售行为。"在这个概念中,包括三个要素:第一,它要借助一定的载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第二,它的销售行为是发生在固定场所以外的任何地方;第三,它的销售结果是可以度量和预测的。凡是包含以上营销要素的营销模式,都可以统称为直销。所谓直销和传销的区别,实际上指的是如何在理论上和营销实践中把二者的运营形式与运作中的实质内容进行区隔。

国际营销学体系中的传销,是国际直销的一种形式,他指的是依托市场倍增学的基本原理,通过独立分销商及其所形成的有秩序的组织系统所开展的一种无店铺销售行为。在我国,从1998年开始,由于传销企业的不规范运作此起彼伏,再加上中国消费者消费心理不成熟的状况日趋凸显出来,由传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愈演愈烈,中国政府终于对传销这种经营形式进行了全面禁止。从1998年至今,在中国的传销通常被认为有如下特征:第一,他是被政府明令禁止的;第二,它是一种经济犯罪活动;第三,有的会演变成一种经济领域中的"邪教"行为。它在表现形式上变化多端,明显套用国际营销学中的直销概念,任其自由发展,会严重危及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的安全。

胡远江认为,从实践上区别直销和传销,比从理论上区分更加复杂一些,具体而言,有如下区别:

第一,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而传销活动则不一样,传销商和传销企业在开展传销活动的过程中,通常会以销售投资机会和其他机会为导向,其在整个从业过程中,始终把"创业良机和致富良机的沟通和贩卖"放在第一位,与正当的直销活动完全不同的是,他们并不关注和推崇产品的销售。

第二,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一般会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第三,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是经过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其体现出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而且其产品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其工艺流程,在出厂被销售的过程中,生产厂家均为其配备了各种齐全的生产手续,有优秀的品质保证。而传销活动中,由于其从业人员本身所贩卖的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对于产品并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的比率问题和投资回报的速度问题,产品在传销过程中只是一个可流通的道具。

第四,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直销从业人员自己销售产品所得到的销售佣金,这是直销从业人员的长期的根本收益,其收入的多少完全由直销从业人员的销售绩效来决定;二是企业根据直销从业人员的市场拓展情况和营销组织的建设情况所给予的管理奖金。而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其拓展营销组织(发展下线传销从业人员)时所收取的高额入门费,而不是来自于长期的产品销售所得到的正常佣金。

第五,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人员在其从业过程中通常会有岗前、岗中、岗后的系统培训,其内容包括产品培训、营销技术培训、客户服务培训、政策法律培训等等。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虽然也有可能接受在直销活动中所推出的各种教育培训,但是它在形式上往往虚晃一枪,他们更推崇在从业过程中大规模的激励活动和分享活动,其内容比较单一,多为激励式的观念改变,其目的就是诱导听课者赶快买单从业或者加大从业力量。

第六,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和直销企业通常在其直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按劳分配和勤劳致富"等原则,把直销活动当成一种正常的创造财富和分享财富的活动,其传播的是所有的收入均来自于自己的付出,主张在营销技术上精益求精。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和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通常在其传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一劳永逸、一夜暴富"等价值观念和原则。

第七,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从业人员最终的营销目标就是打造一批越来越多的忠诚客户群体,这些消费群体信任公司和公司的产品,愿意长期消费公司的产品,忠实于公司的品牌。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和传销从业人员的终极目标往往是"捞一票就走、迅速致富",因而他们采取的方式往往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机会贩卖,他们并不强调产品的重复消费和发展、维护忠诚客户,不推广忠诚消费者的理念系统。

第八,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工作在前期主要是开发消费客户并销售产品给这些客户,但随着消费客户越来越多,其工作重心便逐渐进行了转换:即由前期的开发消费客户逐渐转为了管理消费客户,并且在管理消费客户的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向各种消费客户提供各种消费资讯产品,售卖服务。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工作自始至终不会有什么变化,即老是围绕着"寻找下线、拉取人头"模式发展下线组织的工作重心展开。

第九,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通常会要求本企业的直销从业人员了解国家关于直销问题的各种政策法规信息,并自觉遵守各种政策法规,合法缴纳各种税金,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税金。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的企业,通常的做法则是,截断各种通往从业人员的政策信息流系统,不鼓励自己的从业人员过多了解各种政策法规信息,也不会反复强调其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的从业人员通常会制定和执行良好的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制度。这种保护制度一般有3种途径:一是把品质优秀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体系源源不断地提供给消费者;二是在消费者购买企业产品和消费企业产品的过程中,制定适度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执行无因退货制度;第三,针对由于企业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企业制定了良好的赔偿制度,即一旦消费者权益受损,直销企业或直销从业人员必须采取各种形式对消费者进行补偿。而在传销活动中,由于从事传销的人员通常是以产品作为拉取人头、发展下线的一个道具,所以其交易一旦完成,就不允许退货,也往往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苛刻条件。在传销活动中企业基本上不按国际惯例设置正规的冷静期制度,即便是有所设置,在实际执行中也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障碍体系出来。因此,在传销活动中,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基本上是极难得到维护的。(

直销行业来到中国

“金字塔诈骗”和“老鼠会”等,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为此,各国政府都通过立法严厉打击利用直销名义进行的欺诈活动。如美国的“禁止金字塔计划”法案、日本的《无限连锁链防止法》、马来西亚的《直销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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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界曾经臭名远播,主要原因是业者的经营的手段差劣,不择手段地利用亲情、友情;殚精竭虑的鼓惑和欺骗,传销的公司很多而且五花八门,传销过去毁掉了中国人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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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安利则是全球最大的传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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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在中国曾经臭名昭著。安利是臭名昭著的传销巨头。虚假的谎言,卑劣的骗术,曾经让多少人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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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九十年度中后期,由于有大量的社会问题,如下岗工人受骗等,政府不得不要求安利停止经营,并彻底整顿了全国甚嚣其上的各种形形色色的“老鼠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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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和传销在英文里都年一个词 都源自英文direct selling或direct sale 在国际市场传销也称直销 所以直销与传销本是同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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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传销就是直销,就是金字塔式的销售,只是传销在中国被扭曲化了,因为其有不光彩的一面,因此为了区别,一些相对合法的公司比如安利,完美就用直销来规避,而官方也以非法传销来称呼那些不合法的传销。

所谓传销,就是老鼠会(买东西不是目的,拉人头才是关键)不管它的形式多么冠冕堂皇,理由多么的合情合理,只要它是以拉人头为目的,以人际关系链的形式发展下去,商品物无所值(只是一个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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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内的"多层次直销”实际上就是传销,几乎所有的传销组织,都把自己说成是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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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分为“传人传销”和“传物传销”两种根本方式。

“传人传销”采取的形式就是拉“人头”,传销组织呈“金字塔”式放射状的网络,“人头”拉得越多,个人级别越高,而获取报酬的形式则是从开展的下线中层层盘剥,梯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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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物传销”则是以商品直销为幌子,用偏离了商品价值的虚高价钱来进行“多层次直销”,每个传销人除了将货物出售以赚取利润外,还能够介绍、练习别人为新的传销人,顺次获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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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传销的两大显著标准,就是看销售网络和收入构成是否成塔尖状,再者看产品是否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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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骗局的核心在于其产品的超高价和销售人员金字塔形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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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走近安利的营销队伍,听听它的培训,你就会知道,安利对世人撒了多大谎!它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老鼠会”!“介绍加入、组成网络、复式计酬、邪教培训会议、高昂的产品价格”这五条,就属于中国工商局明令禁止的传销的本质,而安利都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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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是一般的“老鼠会”吗?

安利声称自己不是“老鼠会”,当然,没有“老鼠会”会说自己是“老鼠会”的。安利在重返中国大陆后,为了获得政府的批准和蒙蔽大众的视线,号称自己是“以店铺销售配合营销代表直销”的方式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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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不过是安利身上的遮羞布。只要你到任何一家安利店铺去看一看,来安利店铺的,都是安利的工作人员和营销代表。安利店铺不过是一个安利储存发货的据点而已。真正的销售是通过人传人而实现的。

安利不是一般的“老鼠会”,而是一只极度狡猾,极度凶残的“洋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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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就是一个"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残酷诈骗,靠无数的"下线"养肥了"金字塔"顶上的极少数人。不管是化妆品也好、保健品也好,都是个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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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传销的两大显著标准,就是看销售网络和收入构成是否成塔尖状,再者看产品是否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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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骗子网络要将各种不同文化背景、生活经历的人聚合在一起,必然需要某种强大的力量来控制。“这种强大的力量就是精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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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进入了中国以后变得非常邪恶,凡是接触过安利的都有这种感觉,他们的根本目的不仅是要洗脑你,还要洗得你倾家荡产,把你变成一个狂热分子,歇斯底里的就像纳粹。所谓邪教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你进行精神控制。

这种邪恶的营销方式给人类和社会造成的危害远大于产品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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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所有的“老鼠会”一样,安利的利润来自于欺骗和掠夺,来自于对人们贪婪心理的利用。这样的金字塔迟早是要倒掉的。它就象一颗“毒瘤”,如果晚割去一天,对我们身体的损害就将越大。当安利金字塔倒塌的那一天,不知将出现多少破产的家庭,流离的孤儿,衰败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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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安利的人都知道,单靠个人的努力,别说做到钻石,就是做到银章也非常非常的难。要想做大,要想发财,必须大力发展下线,然后让下线接着发展下线。你所发展的下线,就是你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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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结局往往是好友反目、亲朋成仇,不仅让参与安利人蒙受物质上的损失,而且从根本上瓦解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冲击社会伦理底线,引发社会信任危机。“这将使本来就已经稀缺的诚信美德从根子里被蛀蚀和抽空。”

我国直销的由来?

世界直销诞生在美国,发展在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地区,辉煌必将在中国。东方人的讲究人际关系的特点为直销提供了天然沃土,加上中国经济的腾飞,对新事物具备良好的吸纳能力,因此,直销将辉煌在中国内地的说法是不无道理的。

然而,从中国的直销发展历史来看,直销并非一帆风顺,经历了坎坷曲折的过程。

传销是自主传入我国的。这一点跟日本,台湾的情况是相同的,充分说明其强大的生命力。 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磁性保健床垫公司(Japan Life)“偷渡”进入中国深圳,并开始按直销制度来销售床垫,发展迅猛。此公司未得直销的经营许可,但由于当时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对直销模式尚不了解,故工商行政部门未给予干预。

1990年11月14日,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这标志着直销以合法的身份正式踏入中国市场。

但自1993年起,非法传销不断引起纠纷,政府部门开始介入,多次颁布政策对该行业进行规范,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终未遏制住混乱局面,为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我国政府终于在1998年4月21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禁止在中国的一切传销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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