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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权力(限行是公权力对私权利)

admin2022-09-22每日最新资讯138

市一级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力限制单双号限行

可以的。

《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第三节是关于机动车船污染防治的规定,从第五十条到第六十七条。其中有两条是关于地方政府的受权。

具体为:第五十条第三款到第四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条件具备的地区,提前执行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阶段排放限值,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并改善城市交通管理,优化道路设置,保障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连续、畅通。

第六十一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扩展资料:

其他法律对此的规定:

《 立法法》第四章第一节 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第六十四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第七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由此可以看出郑政通[2017]40号文地方性规章。那么郑政通[2017]40号文是不是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的具体事项,我们还得继续分析。

其次,看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体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的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中的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三十九条的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这应该是一个适时监控和临时性情况做的交出的交通管制。

然而,郑政通[2017]40号文的规定绝非临时性,也非公安机关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做出的规定。再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是授权公安机关的,并非授权郑州市人民政府的。如果是临时性的交通管制,郑州市公安局即可实施。没有必要通过郑州市人民政府发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机动车限行政策

法律分析: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九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

北京限号处罚标准

1、违反限行规则处罚(含已办理进京证的外省市机动车):处100元罚款,不扣分,3小时内不再重复处罚;

2、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3、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可以限制通行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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