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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园货车限行(广园快速路货车限不限行)

admin2022-09-16每日最新资讯452

广州广园快速路货车限行走那条路不限行

限行路段(货车可以在限行时间内避开这两条路):

1、广园快速路(茅岗路至奥体路段):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

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广州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外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为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0.6吨以上(含0.6吨)的牵引车通行。

2、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段,不含):

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

3、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段):

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可行路段和开创大道相同。

扩展资料:

2019年从7月5日起,广园快速路0公里(起点)、开创大道、开发大道入口处,试点设置“限高限重详细信息牌”。该标志牌的二维码收纳了广园快速路主线限高限重详细信息,将为社会货运单位和广大驾驶员提供快捷通行广园快速路的信息指引。

货车司机在确保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让副驾驶座人员扫一扫该指示牌上的二维码,提前获悉广园快速路主线限高限重详细信息,并依照交通法规及限值要求安全通行。

广州广园快速路对大货车有什么限制?

广州广园不是限行区域,再往前走过了大观路就是限行区域了

一、广州货车限行时间

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广州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5吨以上(含5吨)、外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通行。

二、2018年最新货车限行规定

广州市公安局9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显示,10月1日零时起,对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与3年前对货车禁行的规定相比,无论禁行区域,还是禁行载重量,力度相当大。本次调整将10月1日至15日定为教育期;教育期后,将严格依法管理。

广州在2002年、2007年相继出台规定,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对货车禁行。这次,为了迎接亚运会,缓解白天交通压力,广州再次调整货车禁行范围。

从调整范围来看,整个越秀区,大半个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还有白云区部分地区,将面临白天严格的货车限行———每天早上7时至晚上10时,持广州车牌的5吨以上货车、持外地车牌0.6吨货车禁行,而在上下班高峰期(早7时-9时,晚5时-8时)所有货车一律禁行。

与前两次禁行范围相比,这次禁行的区域变大,载重量缩小了。比如2007年的禁行措施中,对类似区域,当时规定禁行的时间是早7时到晚8时,比现在的规定早2小时;当时规定每天9时到晚上5时禁止广州市5吨以上车、外地1.5吨以上车禁行通行,现在的禁行措施明显趋紧。

目前,广州市中心区出现了较多“大吨小标”货车(核载0.9吨—1.49吨,但实际可以装载3吨至8吨,俗称“小泥头车”),给市中心区本已拥堵的交通环境带来较大影响。

所以,本次调整货车限行措施时将市中心区白天限行的相关货车核载吨位从目前的1.5吨以上(含1.5吨)调整到0.6吨以上(含0.6吨)。同时,交警部门将运用治超手段,严查大吨小标的超载车辆。

扩展资料: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路对小货车的限行:

每天7:00-9:00,17:00-20:00,广州市区路段禁止行驶所有大小型货车。每天7时至22时,禁止非广州牌照的一切货车通行。

新光大桥路段每天的7时—22时。其中,每天7时—9时以及17时—20时,禁止一切货车通行该路段,而9时—17时以及20时—22时则可以开放核定载重5吨以下(不含5吨)的广州市货车和核定载重量0.6吨以下(不含0.6吨)的外市籍小货车通行。

人民北路,机场路,北京路,解放北路,盘福路,流花路,老火车站周边,白天禁行货车。

洛溪桥每天07:00-20:00禁行一切货车,其余时段可行驶1.5吨以下轻型货车。

中山一路至中山八路、东风路每天6:00-22:00禁止所有货车通行。中山路、东风路每天22:00~次日6:00禁止1.5吨(含1.5吨)以上。

参考资料:广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广园快速路笔岗立交至燕岭路货车限行吗?

货车限行的。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广州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一广园快速路(奥体路至石化路段,不含茅岗路至石化路段):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行驶所有货车。

二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段,不含)、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段):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本市籍5吨以上(含5吨)货车行驶市中心区区域;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5吨以上(含5吨)货车行驶的区域。

本通告中的货车是指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其中有吨位数的货车是指核定载质量吨位数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吨位数的牵引车。如5吨以上货车是指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

广州小货车限行时间和路段

范围方面,调整将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周边地区和科韵北路、云溪路纳入了限行货车范围,时间为每天7-9时及17-20时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22时,禁止广州市籍号牌5吨以上(含5吨)、外市籍号牌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通行。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区域:

市中心区[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茅岗路、护林路(茅岗路以东路段)]:

东面:大观路(华观路至奥体路段,不含)、奥体路、广园快速路(奥体路至石化路段,不含茅岗路至石化路段)、石化路(广园快速路至黄埔东路段,不含)、黄埔东路(港湾路至石化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环城市快速路至港湾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以西;

南面:珠江(丫髻沙大桥至洛溪大桥、至南沙港快速、至仑头隧道、至东圃大桥段,海珠区南面、生物岛和长洲岛北面)以北,新光快速路(全段);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_桥路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_桥至丫髻沙大桥)、增_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石沙公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机场路(黄石路至鹤龙一路,不含)、鹤龙一路(不含)、尖彭路、同泰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永泰收费站至沙太收费站段)、沙太路(华南快速路三期沙太收费站到沙河立交桥)、北环高速公路(沙河立交桥至华南快速干线路段)、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至行云街路段)、行云街、华观路(大观路以西段)以南。

法律依据:《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二、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下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广州市货车限行时间段是什么时间

法律分析:广州货车限行时间

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广州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5吨以上(含5吨)、外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通行。

广州货车限行区域

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广州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5吨以上(含5吨)、外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通行:

东面: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路段)、中山大道(东环城市快速路至茅岗路段)、茅岗路(不含)、广园快速路(茅岗路至奥体路段)、奥体路、大观路(奥体路至云溪路段,不含)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丫髻沙大桥以东路段)以北;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_桥路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_桥至丫髻沙大桥)、增_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黄石东路(不含)、白云大道(黄石东路口以北路段,不含)、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至华南快速干线路段)、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至云溪路段)、云溪路以南。

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通行: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段,不含)、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东以南路段)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路段)、西环城市快速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路段)以南。

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重量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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