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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专利有什么用(软件类专利)

admin2022-12-03科技生活93

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有什么区别?

软件著作权和专利区别如下

1.两者的法律基础不同。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依据是《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的专利保护以专利法为依据,具体审查标准需要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关于审查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若干问题》。

2.保护期和维护费用不同。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创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其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到最后死亡的创作者死亡后第50年12月31日;

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作品,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

这方面只交前期申请费,后期没有维护费。

一般来说,软件专利是对发明专利的申请,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发明专利需要每年缴纳年费。期满后未缴纳的,视为放弃专利权。

3.保护的基本原则是不同的。

软件著作权是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的,也是自愿登记的。登记的目的是体现公证的效力,主要是宣示著作权的归属。后来维权证据更强,是手机软件上架必备。如果申请高,还可以享受最高30%的减税,最高200万的国家补贴。

软件专利只有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申请才能得到保护,所以必须积极申请,而专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以公开换取保护”。

4.申请的成功率不一样。

软件著作权实行登记制,只要求形式审查时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不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注册成功率很高。

软件专利需要通过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通常纯软件专利不容易获得权利,软硬件结合会提高授权率,但整体成功率比较低。

5.发证周期时间不一样。

软件版权可以在不泄露的情况下得到保护,创作者可以更快的得到版权保护。如果选择加急方式申请软件著作权,6-12个工作日即可领证,不成功全额退款。那种时效性可以帮助版权人快速占领市场,获得相应的政府资助。

专利软件的版权也有很多不同。软件版权是注册的,软件专利不容易获得。软件著作权是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的,发明专利需要每年缴纳年费。软件著作权的白色保护期为创作者生死后50年。

软件专利指的是什么?

软件专利,是指通过申请专利对软件的设计思想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而非对软件本身进行的保护。对软件本身的保护由《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结合来实现。但是,软件专利的撰写要求比较高。根据审查标准的要求,软件专利可以写成产品也可以写成方法形式。但不管写成哪种形式,在突出该方案的创造性方面都是比较难处理的环节,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可以得到专利保护的软件主要包括(不限于):

(1)工业控制软件,如控制机械设备动作;

(2)改进计算机内部性能的软件,如某软件可以提高计算机的虚拟内存;

(3)外部技术数据处理的软件,如数码相机图像处理软件。

可以说,相当一部分的软件是属于第(3)类。关于专利的保护办法,可以详见《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软件专利指的是什么?

软件专利,是指通过申请专利对软件的设计思想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而非对软件本身进行的保护。对软件本身的保护由《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结合来实现。从客观情况来讲,软件的专利保护实际操作上比较麻烦,也就是程序上不像著作权,直接备案登记的,即使,著作权人不登记备案,只要是你自己创作的就当然地取的该创作的著作权的。软件专利保护可以在你有某个完好的创意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了,就算该发明还没有最终成功完成。因为在专利保护上,我国实行先申请制度的,谁申请在先,谁就享有该专利权。从理论上讲,对软件设计思想的保护与对软件本身的保护相比,保护力度要大的多。因为对软件本身的保护,仅仅是保护了一种具体的编码程序,而对软件设计思想的保护则实现了在此设计思想下所有可能编码形式的打包保护。在我国,软件专利的起步时间比较晚。因为在2006年之前,基本上不批准软件专利,而必须软件与硬件结合后才能申请专利。随着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的发展,我国的专利审查制度也不断更新,最近,软件的设计思想本身已经被允许单独申请专利,而不再要求必须与硬件结合。但是,软件专利的撰写要求比较高。根据审查标准的要求,软件专利可以写成产品也可以写成方法形式。但不管写成哪种形式,在突出该方案的创造性方面都是比较难处理的环节,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可以得到专利保护的软件主要包括(不限于):(1)工业控制软件,如控制机械设备动作;(2)改进计算机内部性能的软件,如某软件可以提高计算机的虚拟内存;(3)外部技术数据处理的软件,如数码相机图像处理软件。可以说,相当一部分的软件是属于第(3)类。关于专利的保护办法,可以详见《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在软件市场中,专利制度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第一, 专利制度的立法价值注重于维护发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他们在实现社会价值的同时实现其个人价值;软件专利制度也一样,其直接作用在于保护发明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消费者的益处是间接的。

第二, 软件专利制度对消费者的益处是通过一个过程实现的:一是专利制度让发明人获得经济和名誉上的利益;二是发明人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得到满足、发明创造的物质条件得到保障;三是发明人的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得到提高;四是发明人更加愿意投入到新的发明创造中;五是发明人发明创造出功能更全面、更新颖的软件专利;六是消费者购买了新的软件专利,极大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提高了消费者的学习、生活、工作的质量。此后,开始了新的良性循环过程。

第三, 从短期看,消费者为获得新软件专利的新功能付出了更多的费用。但从长期看,软件专利制度必将激发更多发明人的积极性,创造出更多的新专利,进而形成卖方市场的竞争,从而导致新专利产品的价格因供大于求而下降,使得消费者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

一句话总结:专利制度通过直接地保护发明人的合法权益,从而间接地使消费者获得“不断更新的、物美价廉的”商品,不断提高消费者的学习效果、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软件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是软件的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形式,区别是多样性的,而对于申请者来讲,采用两种不同的保护形式所获得的效果有什么区别是他们所关注的。

简单来讲,软件著作权在软件创作完成后即可获得,就是常说的进行软著登记,以起到类似公证的作用。

软件专利则不同。其一,专利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其二,软件专利申请描述的是软件的构思。

从上面就可以看出,著作权可以使你在别人对你的软件盗版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别人盗版。然而对于你的竞争对手来讲,他们跟你一样也是软件开发者,他们可以研究你的软件,理解你的思路,按照你的思路完全可以编出相同效果的软件,而且也不会侵犯你的著作权。这个时候,你软件中最核心的东西,即软件的构思,著作权是无法保护到的。

而软件专利则不同,其是以技术方案的形式申请的,就是你软件流程图的内容。授权后,保护的是软件的构思,他人采用该构思,就可能构成侵权。因此软件专利的保护力度比软件著作权要大的多,能保护软件最核心的东西。

另外,二者所采用的法律依据也不一样。

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依据是《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的专利权保护依据是《专利法》。

当然了,不是说软件专利保护力度大,就采取软件专利保护,其也有其自身的缺点。

申请专利,专利的技术资料就需要公开,专利权的维持也需每年缴纳年费,专利申请审查周期是2-3年,而软件市场的周期较短。

综合上面所述,可以简单总结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著作权保护的是内容不被抄袭,专利保护的是方法不被盗用。

2.著作权在作品完成即可受保护,专利必须通过申请审核后才能受到保护。

3.软件都受版权保护,但是只有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的软件技术才能申请专利。

4.高新企业认定及相关政府项目软件著作权也是认可的,且可加急办理,相对于专利的长周期性,著作权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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