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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耳意味着什么(刀锋的锋)

admin2023-02-19科技生活92

梵高为何割耳朵?

梵高割掉自己的哪只耳朵、为什么要割掉?

左耳,因为他有精神病,他认为一只耳朵更好看.(审美观不同)

文森特梵高为什么割耳朵

文森特·梵高的割耳事件经过:

1888年,厌倦了巴黎浮华的艺术氛围,梵高来到了法国南部小城阿尔,他希望成立一个南方画室以展示和交流艺术作品,并力邀他最崇敬和喜爱的另一位后印象派大师保罗·高更。

高更曾在巴黎参观过梵高举办的画展并对其作品给予了肯定,因此在受到梵高的反复邀请后,高更最终决定前往阿尔。

高更的这个决定对梵高产生了巨大影响。由于得到高更的肯定,梵高更加坚信了自己的艺术理念,在等待高更的这段时期中,梵高迸发出巨大的创作 *** ,创作了大量画作,包括了向日葵系列。

同年10月,高更抵达了梵高位于阿尔的画室,面对满屋的作品也深感震惊。

在共同居住期间,二人进行了深入的艺术交流。虽然高更欣赏梵高的一些作品,但是对梵高的某些想法还是无法赞同。而且,高更本身也是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艺术大师,彼此创作理念的不合,以及不断的争吵,加上梵高本身精神状态的不稳定。高更于12月离开了小城阿尔。

梵高极力挽留,未果。

高更的离开对梵高造成了致命的打击。由于对高更的崇拜,梵高热切的期盼著高更的到来,并创作了大量画作,希望得到高更的肯定。伴随着高更的到来,以及两人的深入接触,分歧渐渐产生,高更越来越不能忍受梵高的想法,梵高本身的精神状态也每况愈下,导致高更最终的离开。高更,一个自己最崇敬的人对自己的否定是梵高无法接受的。理想和现实的巨大落差彻底击垮了梵高。在高更离开后的第三天(不确定),1888年12月23日,梵高割下了自己的右耳。

注:有不准确的地方,欢迎知友们纠正。

梵高为什么会割自己的左耳?

我把《梵高传》看过5遍,也读过他写给亲人和朋友的信很多遍,看过他的画。作为对梵高有所理解的一名崇拜者,我来客观地谈谈这个问题。

1888年,梵高和高更一起住到了法国阿尔的黄房子里。(在这之前,梵高本来是一个人住在黄房子里的,但是高更生病了,并且他的画卖不出去,他的生计都有了困难。梵高为了照顾老朋友,就写信要求高更和他一起住到黄房子里,由梵高的弟弟来支付他们的生活费,但是这段日子高更画的画得归身为画商的梵高弟弟所有。)“同行是冤家”,这句话你听过吗?即使是好朋友,但是梵高和高更的艺术见解、他们喜欢的画家、喜欢的绘画风格、绘画时颜色哗选择完全不一样。自从住到一起后,两个人经常因为小事发生口角和争吵。梵高的脾气比较固执、拗、性情也比较古怪。再加上他从1880年就开始画画了,但是直到1888年,他一幅画也没卖出去过,不得志、不被世人认可,使他得了疯病。

一天晚上,梵高和高更又像往常那样发生了口角,高更一气之下走出了黄房子。梵高陷入了疯癫状态,他隔下了自己的左耳的耳垂(世人总说梵高割下的是整个耳朵,其实不是的,他只割下了一小块肉),然后用纸包好,送到了一个他常光顾的 *** 那, *** 吓得当场昏过去了。第二天,高更回到了黄房子,看到梵高倒在地上,立马找来了医生,但是他觉得梵高太疯癫、太危险了,直接离开了黄房子,再也没有回来。

——以上是《梵高传》的内容,梵高传是欧文斯通根据健在的梵高的亲人和朋友写的(当然他们现在已经不在了),可信度很高。当时欧文斯通写这本书的时候,梵高没有一点儿名气。

在1889年1月22日,梵高写了一封信给高更,内容如下:“我开始自责,或许是太过于坚持让你到这里来,并强调那样做的种种好处。我现在很自责,或许我就是你离去的原因。尽管如此,我仍然希望我们两可以尽可能地相互欣赏,如果需要,可以重新开始。”——此段摘自《梵高艺术书简》

看得出来,梵高很珍惜他与高更的友谊,他很后悔他由于他的犯病和他们两人之间不断的争吵,而把高更吓跑,把他们的友谊关系恶化了。

梵高为什么割自己的耳朵?

普遍流行的说法是,梵高的朋友高庚骄狂蔑众,从一开始就不断嘲讽、揶揄梵高,经常取笑他的情场失意,同时又妒忌梵高的艺术和他对艺术的忠诚,生性淳朴憨厚的梵高总对朋友宽宥容忍。一次,高庚预先买通 *** ,当众侮辱、奚落梵高,羞辱交迸的梵高怒不可遏,与高庚大闹一场愤然离去。1888年12月23日夜晚,高庚又买通一个 *** 耍弄他。那女人对梵高说:“你给我五个法郎,我便好好接待你,否则用你的大耳朵送我做圣诞礼物。”喝得半醉的梵高抓起一把锐利的剃刀将右耳割下,包在一块画布里派人送到妓院。据说那个时候他已经精神紊乱了.

但是最新有消息报道,是被人割的:

汉堡市专家的最新研究成果提哗了截然不同的说法。

高更擅长击剑,当晚,他在梵高位于法国的住所与梵高不欢而散。他带着行李走出房间,手里拿着他的剑。梵高此前曾向他扔了一个玻璃杯,于是忐忑不安地紧跟在他身后。快到一家妓院时,两个人的争吵越发激烈,高更举起剑割下梵高的右耳垂———也许是因为愤怒,也许是出于自卫。

梵高为什么割耳朵

这是一个未解之谜,有人说是他和高更决裂然后割了,有人说是他和高更争一个 *** ,高更给他割了。反正也没有人说出个所以然,我感觉是这样的

梵高的耳朵到底是什么时候割的.为什么而割

梵高自杀前六个月,《渴望生活》梵高传电影里的版本是梵高和高更起冲突,高更离开梵高后,梵高突发精神病,割掉了自己左耳。还有个说法是高更在冲突中割掉梵高的耳朵。再一个版本,西班牙斗牛中,胜利的斗牛士会割掉牛耳送给幸运观众,而梵高把自己耳朵割下送给自己心爱的一个 *** 。

梵高为什么要把他的耳朵割下来给 *** !?

保罗·高庚是凡高的一位朋友,高庚傲骨铮铮,骄狂蔑众,很难与人相处。从一开始他就不断嘲讽、揶揄凡高的绘画,并经常取笑他的情场失意,同时又妒忌凡高的艺术和他对艺术的忠诚,两人常常争吵不休。但生性淳朴憨厚的凡高总对朋友宽宥容忍,主动要求和解。有一次,高庚怂恿这个红发荷兰佬去逛妓院,他预先买通 *** ,尽情当众侮辱和奚落凡高,羞辱交迸的凡高怒不可遏,与高庚大闹一场愤然离去。圣诞节即将到来的一天,高庚买通一个小 *** 故意耍弄凡高。那女人对凡高说:“你若给我五个法郎,我便好好接待你,否则要用你的大耳朵送我做圣诞礼物。”喝得半醉的凡高在一阵激动下,抓起一把锐利的剃刀将自己的右耳割下,随后包在一块画布里派人送到妓院。那 *** 见到血淋淋的耳朵便吓昏过去了,凡高则因失血过多被送进医院。后来,他曾画了许多自画像,其中割了耳朵的自画像最为著名。

著名画家梵高为什么割掉自己的耳朵

搞艺术的都有点偏执狂,尤其著名的大家。梵高有酒喝没菜叨,那么聪明的大腕肯定知道就地取材(菜)了。

梵高为什么要割下自己的耳朵

其实有很多种说法,根据梵高画传里面说的,梵高当时爱上了一个风尘女子,跟你说的小女孩有出入,后来因为被那个风尘女子抛弃了精神就开始失常,后来在愤怒中割掉了自己的耳朵。还有一种说法并不是因为一个女的割耳朵,说的貌似是当时梵高和另一个画家住在一起··是谁我忘记了·····然后说又一次两人争吵,结果梵高精神有点儿崩溃,就拿起剃刀攻击那个人,结果没想到把自己耳朵割下来了。反正·······文森特很凄凉················割耳朵应该是精神失常的情况下做的事················

梵高为什么要割自己耳朵,最后自杀呢?

答案一:

梵高在精神接近崩溃的时候,曾经用剃须刀片割下了自己的一只耳朵。他是试图用这个举动唤醒自己,制止内心愈演愈烈的疯狂?

抑或,这本身就是一个疯狂的举动?我记得他有一幅自画像,描绘著用纱布包裹住耳部伤口的自己——他的眼神中没有疼痛,只有恐惧,仿佛能倒映出那刚刚消失的风暴的影子。如果允许我给这幅画另起一个标题的话,我会把它命名为《自己的伤兵》。在自己的战场上,梵高伤害了自己,又包扎著自己。——并且还以一幅自画像留作纪念。

是一念之差吗,还是蓄谋已久?他把仇恨的锋芒指向自身,指向一只无辜的耳朵——也许在那一瞬间,他与世界达成了和解,却加倍地憎厌自己,憎厌镜中的那个丑陋且变形的男人。于是,他的手势就像一列失去控制的火车冲出轨道,伴随着一阵疼痛般的 *** 抑或 *** 般的疼痛,那只鲜血淋漓的耳朵,成为他自己的牺牲品。莫非在梵高心目中,耳朵已是今生的一团赘肉——它只能听见世界的喧嚣,却对内心的狂潮置若罔闻?抑或,他太害怕日夜倾听自己的 *** ——那简直比外界的雷鸣闪电还要刺目,还要刻骨铭心?否则,他的刀锋不会随便选择发泄的对象——哪怕是针对一只微不足道的耳朵,也是有目的的。在冰流的铁器与滚烫的肉体的最初接触中,梵高对自己以及整个世界充满了破坏欲,必须通过打碎点什么才能获得平衡。这就叫做可怕:

心理的疯狂已演变为生理的反应,甚至表现为某种嗜血的倾向。在一声陌生的惨叫中,梵高本人获得了双重身份:既是刽子手,又是受害者。理智的天平倾斜了:他对自己的残忍超过了对自己的体恤。第一滴血,意味着他对自身犯下的第一桩罪行。

对于梵高割掉的耳朵来说,海水的声音也就是血液的声音、鲜红的声音。他仿佛要被世界的血、被大海的黄昏给淹没了。耳朵是他肩头的落日,遭受了沉重一击。女作家陈染的小说中有如下一段话:“我不爱长著这只耳朵的怪人,我只爱这只纯粹的追求死亡和燃烧的怪耳朵,我愿做这一只耳朵的永远的遗孀。”那只坠地有声的耳朵,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弹片,是一次无声的战争的纪念品——在我们想像中,它一直代替大师那枯萎的心脏跳动着,如同一架永不停摆的挂钟。在世界眼中,梵高疯了。但在这只耳朵的听觉中,世界疯了。

答案二:

古往今来,很多艺术家和诗人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自杀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停止一生的奋斗:屈原,凡·高,高更,伍尔芙,海子……虽然他们之间的差异很大,但他们都是以一种近乎疯狂的虐成投入到自己的世界中,而忘记岁月的变迁,世俗的纷扰.他们思考自己的使命,思考生存的本质,他们不停地拷问自己,直至伤痕累累.当陷入无法解脱的境地时,他们便以身殉道,用自己的生命去追寻真理.

读《刀锋》有感左右

人应该怎么活?与其说是一个哲学问题,倒不如说是人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这个问题见仁见智,答案纷繁多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答和行动。《刀锋》通过展现几个经历和追求各不相同的人物的生活,试图引导读者思考自己的人生应该怎么过,从而找到自己的答案,过好自己的生活。

先说说作者——毛姆,毛姆的大名早已耳闻,读他的著作,《刀锋》是第一本,也就是这本书,让我对毛姆颇有好感,这本书内容平实,毫无晦涩之处,没有长篇大论,没有盖棺定论,毛姆只是讲了一个关于身边的几个朋友的故事,娓娓道来,而我就是那个听故事的人,津津有味的听他一直讲了下去,给我的感觉就像同龄人在聊天一样,而他的故事不是讲完就没了,意味悠长,能够让听者从中学到东西。总之,他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讲得特别好。就冲这点,我喜欢看他的著作,以后再买书,他的书是首选,可以说,他是头一个我通过读著作对作者有好感的人。

再说说《刀锋》一书,我非常好奇的是这本书为何叫“刀锋”,有什么寓意?单单看中文名字不好理解,查了一下,《刀锋》的英文名字叫“The Razor's Edge”,剃刀的边缘,这样的话就比较好理解了,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历尽坎坷,在刀尖上跳舞,而他们生存了下来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无论是哪一种理想,庸俗或高尚,虚荣或伟大,安逸或自由,总之是得偿所愿。这“刀锋”就是我们历尽坎坷后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刀锋》一书富含哲理,讨论了理想和现实,精神和物质,到底两者哪个重要,应该选择哪个?且看书中的几个人物:拉里——追求精神世界,渴求内心的安宁,上下求索真理;伊莎贝尔——追求物质享受,却迷恋跟她志不同道不合追求精神世界的拉里;艾略特——八面玲珑,左右逢源,追求物质享受和地位;格雷——踏实,勤恳,追求物质,努力工作。拉里、伊莎贝尔、格雷,都是童年的玩伴,却走上不同的道路,跟经历有关。拉里的迷惘、彷徨,我能感同身受,因为那是青春,刚开始拉里跟你我都一样,也是一个凡夫俗子,可自在战场亲眼见到年轻的战友牺牲后边开始了迷惘,开始不断反思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人生应该怎么度过。等到后来,“我”与拉里再次相见时,“我”发现拉里多了一份从前没有的安宁,拉里解决了一道人生的难题,寻找到了心灵的安宁,也就是说拉里在那个时候已经走过了迷惘、彷徨时期,找到了答案,即追求精神世界,上下求索。伊莎贝尔生活在注重物质生活的家庭环境中,自小熏陶,所以伊莎贝尔对物质世界非常在意,也终究因为与拉里人生观、世界观不同,追求的不同,导致分道扬镳,伊莎贝尔转而嫁给了拉里,可是心里还一直惦记着拉里这个跟她完全不是一路的人,他们追求不同,注定了他们不会在一起,在一起除非能够彼此包容和支持,否则会成为彼此的羁绊。格雷又不一样了,自小接受商业气息,他的父亲是经纪公司老板,家庭环境的原因也注定了他要子承父业,从事商业活动,追求物质,但难能可贵的是,格雷身上商人奸诈、唯利是图的不良习性,反而格雷为人义气,虽然喜欢伊莎贝尔,但因为好哥们拉里,将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藏在心里,为人也踏实,等等。如果说让我从上面四个人中选一个喜欢的人,我选格雷。艾略特太老奸巨猾,拉里太过于仙,伊莎贝尔过于做作,倒是格雷非常接地气,能让我感受到凡夫俗子的气息。格雷努力工作,富有家庭责任感,为人本分,跟另外三个人比,格雷是最简单的一个人,一心对妻子、一心对工作。艾略特时常在伪装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攀炎附势;伊莎贝尔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使用手段拆散索菲和拉里,间接杀死了索菲;拉里的追求也有其不负责任所做代价的……

关于物质和精神,现实和理想哪个重要?作为凡夫俗子的我,给出的答案也会比较俗,做法也应该比较大众吧。我觉得精神世界和理想是重要的,有理想了精神世界才会丰富,才能够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所以把理想放在首位(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自己现在就缺少理想,这个是后话了,我自己现在也在反思),人是世俗界的一份子,人是活在当下的,当下就是现实,认清现实才能实际,有了物质才能走的更远。总之,套用一下智者的话,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最后,想摘抄一下书中的几段话于此,算是与本文开头相呼应吧,也是收尾。“拉里如其所愿,融入了喧嚣激荡的人海中——这茫茫的人海为错综复杂的利益和矛盾所纠缠,迷失于风雨飘摇的大世界,他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外表笃定而内心彷徨,有善者也有恶者,有守财奴也有仗义疏财者。这,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我虽无写‘成功’之意,但此书却的确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书中跟我有关的主人公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在一个生机勃勃、文化氛围浓郁的社区占有稳固的一席之地;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造成九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苏珊娜·鲁维埃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索菲以死亡解脱;拉里寻觅到了幸福的归宿”。

一只耳之死

  他的坟头草青青,孤寂地在坟山山顶摇曳,没人知道这座无碑无名的坟属于谁,也没人知道他为何会埋在此处,而我也终将忘记这一切。

                                                      ――《日记·许千山》

1

  原以为一只耳的家会变得很破败,这间建在坟山脚下的偏僻房舍,自从一只耳弑父案发生后,只剩下他的母亲独自居住,出乎我和阿德意料的是,即使已经到了傍晚,这里依旧热闹非凡。

  等她将自己的牌友都招呼安顿好后,桌上搁的茶已经凉了。

  一只耳的母亲往自己的围裙上擦了擦手,坐在我们对面的板凳上,展开脸上堆起的皱纹,问道:“两位警官晚上来我这是有什么事吗?”

  “您好,是这样的,我们想从您这再了解一些关于四年前您儿子弑父案的细节,您可以试着回忆一下吗?”我委婉地道明来意,阿德坐在一旁一言不发。

  阿德是我的助手,曾同我一起破过许多案子,只是人有些木讷沉闷。

  闻言,一只耳的母亲一愣,眼神闪过一瞬慌乱,她盯着桌上已经凉了的茶,思绪仿佛拉扯得很远,过了许久,她才开了口:“事情过去那么久了,有些记不清了。”

  “好吧,那你可以跟我们讲讲您儿子吗?放轻松,别紧张。”我试图让她放下警惕。

  眼前中年妇女点点头,缓缓说道:“小时候春生很乖,总爱腻着我……只是后来,他和路边的野狗撕咬掉了一只耳朵后性情开始变得古怪。”

  对于他的古怪,我初到镇子时常听人说起。从活剖动物,生吃内脏,到入室偷窃,甚至有猥亵幼女的倾向,直至后来杀了自己的父亲。

  “有他的照片吗?我们想看看。”

  “照片?有的,我去拿。”说罢,她起身往屋外走去,她有些驼背,头上挽的发髻染了些许霜白。

  这里是外人俗称的“桃源镇”,这里的人从祖辈起便学会自给自足,因此民风纯朴,平日里连争吵都少有,更别说是杀人了,所以这起案件在当年也算是轰动一时。

  我正出神间,春生的母亲进来了,她的手里捏着一张黑白照,嘴角微微上扬,说起来,虽然她的儿子犯下命案毁了这个家,可谈起他儿子时,也未见她有多恨意。

  “这就是春生了。”她复又坐下,将手中的照片递给我时顺手将遮眼的碎发撩到耳后,鬓角处露出一条宽钝且颜色颇深的疤痕。

  当年重案组来到这里提取物证时曾用鲁米诺荧光检验过,鲁米诺反应是刑侦学中一种专门检验血迹的化学试剂,无论什么物体用何种方式清洗过,只要染过血迹喷上这个,都会有荧光反应呈蓝紫色。

  而当时一只耳家餐桌角上残留的血迹经过比对证实是一只耳母亲的血迹。如今再看她侧脸疤痕的形廓,八九不离十了。

  我接过照片,照片里一个患有唇裂的少年正笑盈盈地拦着自己的母亲看向镜头,尽管他咧开两片上嘴唇显得有些可怖,但最令人最害怕的是他仅有一只耳朵,另一边空荡荡的,像被人玩坏的破碎的娃娃。

  可他一直都在笑,仿佛发生在他脸上的缺陷都不存在似的,此刻的他好若一轮太阳,让人平生暖意,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男孩子,有一天会举起手中的棍子,活生生地打死自己的父亲。

  我将照片递给阿德,阿德晃了一眼还给了春生的母亲。而后我们又聊了些案发当天的细节,夜色渐浓,也就不便打扰,想来还是改日造访。

  春生的母亲将我们送至门口,我和阿德上了我们开来的车,我正准备发动油门,突然有个女生敲响了我的车窗。

  她披着头发,在黑夜里看不清神色,见我将车窗摇下来,她把头探了进来。我先是吓了一跳,以为闯鬼了,阿德难得在一旁憋笑。

  “你们是警察吗?”

  还未等我将她的来意问出口,她便率先发了问,我白了她一眼,警车都不认识么。

“你们是来抓春生哥哥的么?”

“警察叔叔,春生哥哥是个好人,你们别抓他,要不是他,当年掉耳朵的就是我了。”她见我没有说话,急得眼泪一挤顺着两颊就滚出来了,说话的声音也颤颤的。

  这句呢喃我好想听谁说起过,我忽然想起春生的母亲在替我们泡茶时,也有过类似的低语。

  一个杀人犯,过去几年后,还有人如此挂念,直觉告诉我这背后一定有隐情。

  “别哭,警察的职责就是查明真相。”我拿着阿德递来一张纸,替她擦眼泪,她没躲,只是嘴里一直重复念着那句“春生哥哥是个好人”,念着念着她又走开了,走到春生家门口旁停着的三轮车上坐着,我看着她魔怔的样子,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

  一只耳弑父案的疑点一直很多,虽然当年春生拿着棍子弑父的场景被很多人目睹,可有时候眼睛也会骗人的,谁知道在此之前发生了什么。

  我踩上油门,缓缓驶离了这里,离开时那个小姑娘还在一直碎碎念,我瞟了眼后视镜,总觉得有什么人在从春生家大门的门缝里注视着我们,可我看了许久什么也没发现,背后倒是出了身冷汗。

2  有时候,一个人只需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个人。

                                                      ――《嫌疑人x的献身》

  事实上,我和阿德之所以会被上级调到这座小镇查案并不是为了四年前发生的一只耳弑父案,而是三天前发生的另一起凶杀案――死者42岁,男,是镇上的一个修鞋匠,7月15日下午五点十分在家中被歹徒捅入胸腔数刀失血过多而死。

  这起案件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据鞋匠的妻子所说,当时她正在家里睡觉,一只耳入室盗窃被摆摊回家的鞋匠逮个正着,二人争执间一只耳失手杀了鞋匠然后跳窗而走。

  “你怎么知道凶手就是一只耳呢?”我问。

  “他只有一只耳朵,我不会认错的。”

  “天道不公啊,警官。”鞋匠的妻子哭得凄然,声音悲怆,她的女儿在一旁扶着她也在沉默地掉着眼泪。

  鞋匠的尸体早就被法医带走解剖去了,现在地上只有鞋匠倒地时的轮廓。

  我揉了揉太阳穴,刚刚被鞋匠的妻子突如其来的一嗓子嚎得有点神经发疼。

  “一只耳无恶不作,连自己亲生父亲都敢杀,这些年还一直东偷西摸地在镇子里潜藏着。”

  “对啊,我的小卖部经常少东西。”

  “我的也是……”

  “啧啧,我们这里怎么会出这样的人……”

  “魔鬼啊……”

  围观群众还在讨论着一只耳,兜兜转转,这起凶杀案还是牵扯到他身上了,我有些好奇,为什么在这些人的心里,任何坏事都是他干的,毕竟镇里谣传的一只耳古怪事迹,可没人拿得出确切的证据。

  关于一只耳弑父案,上头给我的档案上有讲到后续。

  当年接手这件案子的是位叫许千山的警官,弑父案是他任职六年来处理的第一起案件,是的,六年,整整六年。

  许千山是本地人,儿时双亲去世,靠着吃百家饭长大,人也算争气,高考考上立志的警校,毕业后原本可以调去大城市任职,但他却选择了回来,成了小镇第一位警察,可小镇本就安稳平和,他也就只能替镇子里的人修修水电。

  后来他因个人失误在一次围剿中让一只耳侥幸逃脱,大概是心里愧疚主动辞职后便了无音讯。

  我忽然意识到,要想调查一只耳解开这一系列的谜团,恐怕得从许警官身上入手。

  我赶紧打电话让在警察局整理档案的阿德替我查一下许警官当年任职时居住的地址,过了一会阿德回了过来,他说他找到了地址,不过许警官已经在很早之前就搬走,但因为是局里分配的房,所以有备用钥匙在警局,还是可以进去。

  正当我驱车回去拿钥匙的途中,半路车胎侧滑刹车失灵,撞上了路边的围栏,所幸我命大,安全气囊替我缓解了大部分冲击力,但也将我卡死在车内,最终还是骑着三轮车路过的屠夫李把我从车里拉了出来。

  惊魂未定。

  等到阿德骑着自行车赶来将我载回警局已经是下午了,一天没吃饭我饿得饥肠辘辘,车叫人拖去修了,我坐在警局等待阿德取外卖的时候,顺便喂了我昨天买的小鼠,小鼠已不若昨天初来时活泼,奄奄一息。

  我喂的是昨晚从一只耳家偷偷带走的茶叶泡的茶水。

  一只耳弑父案的档案里还提到曾在一只耳家桌上放置的茶水里提取到少量三氧化二砷,俗名砒霜,但并没有在死者体内发现该物质,一只耳的母亲体内也没有。这个茶叶是我昨夜在一只耳母亲房间的一个黑坛子里拿的。

  我扶额,到底当年的弑父案如今的鞋匠之死,藏了多大的秘密。

  这其中又会牵扯出多少人?

  许警官的处所很偏僻,并且年久失修,我甚至没有用钥匙便轻而易举地推开这座平房的大门。

  锁已经生锈了,平房里有个小院子,如今已是荒草丛生,我穿过那片半人高的杂草,径直推开了面前的屋门。

  一股陈旧的气息扑面而来。这间屋子很空旷,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以外,找不出任何其他的家具,我强忍喉咙传来的痒意,因为我知道我只要一咳嗽说不定会激起一层厚厚的灰尘。

  令人失望的是,我除了在桌子的抽屉里发现一只没用完的签字笔以外,毫无收获,看来当年许警官离开的时候什么线索也没留下。

  我再次环顾了四周,准备离开时,突然顿住了脚步。

  我在他的床下找出了一个木箱,箱子的锁坏了,轻而易举就被我掰开。

  里面存放的东西让我欣喜若狂,这些都是他任职六年来写下的日记,大多都是关于镇上居民的日常生活,一共十本。

  一直翻到最后一本,我才看见了春生的名字。他有轻描淡写地记录过春生一家的生活,几页后,就到了春生弑父案,原来春生逃走的那天夜里,他曾和春生在小巷中有过一段对话,只是……后面记录的内容被人撕了,至于撕下的内容在哪就不得而知了,我试着翻看木箱是否有夹层,夹层没找到倒是找到了一张压在箱底的病历。

  我展开一看,心里咯噔一下。

  坟山。

3

  不管什么问题,必定存在着答案。

                                                    ――《盛夏的方程式》

  次日,我同阿德一起从坟山回警局的途中,收到了法医打来的电话,鞋匠的尸检报告出来了,的确是被凶手用利器从身后数次捅入胸腔,导致器官破裂失血过多而死。

  “只是,”法医顿了顿继续说道,“我们在死者的右后肩的衣服上发现了些许油渍,经过检验判定是猪油,并且死者右肩的皮肤上有几个淤青印,是当天留下的。”

  “右肩?”

  “能描述一下伤口的大致形状吗?”我追问。

  “嗯,伤口虽被凶手多次从同一位置插入,但是从整体上可以看出刀锋偏右。”

  “我知道了”我点点头。

  “你是怀疑?”这位法医与我共事多年,敏锐力也超乎旁人。

  “对,不出意外,凶手是个左撇子,他用右手抓住鞋匠的肩膀,左手握住水果刀从身后捅的鞋匠,平常人有右手握刀,刀锋都是偏左的。”

  我挂掉电话,同阿德说了我的猜测,阿德顺着这条线索思索下去,猛然开口:“我记得镇上有个杀猪的,是左撇子,姓李。”

  我莫名想起之前刹车失灵时路过的屠夫李,人对未知的危险总是存在预判。

  紧接着,我的手机又响了,是修车队打的电话。他告诉我车初步做了检修,问题不大,让我别担心,我正道谢,他忽然问我有没有自己修过车?

  我想都没想便否认道,他说我的油门线有破损,像是人为的,不过却被人用胶布裹起来修好了,线口的切痕和我刹车线的切痕很像。

  我询问还有什么不对劲的没?他说没了,旋即挂了电话。

  小镇鲜有汽车,我猜想应该是屠夫李分不清油门线和刹车线,才会将油门线错剪成刹车线,修好后一路尾随着我,见我没死成只能顺水推舟反救我,我复又想起那晚春生家门后的眼睛,我初以为是春生的母亲,如今想来那辆停在门口的三轮车,怕也是他了。

  心虚的人才想要毁掉一切能暴露自己的真相。

  我和阿德回了警局,着手调取屠夫李的档案,从以上种种细节来看可以初步断定他是这起案件的重大嫌疑人。

  那么他又是为了什么杀掉鞋匠的?据我所知,他和鞋匠平日里并无往来,连许警官的日记也鲜少提到二人,倒是常常提起鞋匠的老婆和屠夫李往来密切,莫非其中有什么猫腻?

  我记得我曾看过鞋匠的死相,仅管他的皮肤已经脱水到干枯得像张薄膜,也无法掩饰死前脸上震惊的表情,他的眼球突出,作愤怒状,可眼角略微下垂,又是悲伤。

  我脑海中浮现出两个字。

  偷情。

  不难猜测,在外摆完摊的鞋匠回家撞见自己的妻子与别的男人偷情,人在无措时首先想到的总是遮掩,鞋匠痛苦的神情未能让他们忏悔,反而是找来一场杀身之祸。

  为什么自己的错总是想要让无辜的人来承担?也许镇子再也不若从前那般,人性都夹杂着自私。

  我闭上眼,脑海里浮现出日记本上的这句话。

  作案凶器已经在镇边的小河下游找到,接下来只需要分别提取凶器和屠夫李的指纹就能断案了。

  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当年春生到底发生了什么?

4

  人害怕的,就是本来一直存在的太阳落下不再升起,也就是非常害怕原本照在身上的光芒消失。

                                                                  ――《白夜行》

  除却屠夫李,我不确定是否前几天穿着白色汗衫一直跟踪我的人是否就是春生?可他现在就站在我的警局前,像是会晤一个许久未见的老朋友。

  我派阿德去抓捕屠夫李了,并且为了防止他逃掉抽走了大量警力以协助,我下意识拉响镇上的警报,刺耳的鸣笛声在全镇的各个角落响起,此起彼伏。

  四年前,同样的声音也在这个镇子响起,同样是抓捕一只耳,而这次我要让全镇的人结束这一切。

  此刻春生正站在警局门口,背对着我,他的头上缠着白色的纱带,只露出一边耳朵,我知道他只有一只耳。

然后他开始逃窜,一切都在都规律地进行着,镇民被警报吵醒,听说是捉拿一只耳都拿着家伙站在路边,只不过他们看不见春生,却能看见跑得满头大汗的我,我们跑过熟悉的街道,最后他拐进一条死胡同,我停在了胡同巷口,我的身后是些零散的警力,再外是聚集了小镇大部分人。

  天已黑,隔着一层警察,他们看不见胡同里发生了什么,此刻只剩下我和春生二人。

  春生背对着我站在胡同深处的那堵封死的灰墙前,慢慢转过身来,他缓缓地解下自己头上的纱带,取下口罩,露出颇为一张清秀的脸。

  他没有兔唇,他有两只耳朵,他不是春生。

  “是你。”

  许千山对着我笑了笑,风从我身后灌入,吹进他单薄的白色汗衫里,刺进骨里,我听见他,叹息似的开了口,

  “我等这一天很久了啊。”

许千山

  我一直死死地跟紧他,一直追到了这条死胡同,我知道他再也跑不出去了,我能抓到他,我等待六年也是值得的。

  我掏出了手枪,瞄准他,只要他一动我就敢开枪打折他的腿。

  可他似乎没有分毫想要逃的念头,他就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我,看着我黑洞洞的枪口。

  即使我离他很远,我依旧感到不自在,可我身上肩负着一条人命的公道以及全镇人的安危,于是我斥问道:“你为什么要杀死你的父亲。”

  他没有回答,依旧冷冷地盯着我,良久,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开口的时候,他突然笑出声来。

  他的笑声是如此的诡异,像是从肺里挤出的空气,被人用刀削尖,锐利地刺进耳膜。

  “因为我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啊。”他展开双手,裂开的嘴唇撕扯着奔向两边,他笑得有多开心就有多么嘲讽,“你看,我模样如此丑陋可怖,是个天生被诅咒的怪胎。”

  “怪胎啊,怪胎就是个异类,怪胎就该干尽所有的恶事,我会烧杀掳掠,受到所有人的唾弃。”

  他的笑森冷入骨,我仿佛看见了另一个自己。

  当人们不再受贫穷禁锢时,尘封已久的欲望便开始暗涌,它会驱使着人们一步步踏向内心深处的禁区。

  这座镇子的敌人从先祖时的战火已经演变成了人性的冷漠。

  这也是我六年来坚持记录镇民生活的原因。我自幼在镇中长大,没人比我更能感受到镇子的变化,我突然意识到如今的镇里缺的不是管束言行的警察,而是能够医心的人。

有着怪异外貌的春生,在这个与世隔绝思想依旧封建的镇子里,理所应当地成了那个罪恶者,他们甚至不愿唤他的真名,而是叫他一只耳。

我知道,很多时候,人们只是迫切地需要这么个存在,来揽下自己益欲膨胀的私心,来维持自己所谓的善良。

  所以当春生的母亲失手杀死他酗酒家暴的父亲后,他当着所有围观者的面,平静地捡起那根沾满血迹的棍子,面无表情地一下又一下砸在那个躺在地上早已断气,如同一滩肉泥被称之为父亲的男人身上。

  他的心里在冷笑,没有一个人试着上前阻止自己的暴行,包括那些父亲平日里称兄道弟的好友。

  “警官。”他收起了笑容,他不笑时很严肃,就像一颗丢进清潭的石子,静静地躺在水下。

  也许从来没有人想过春生的感受,或者说是他们不敢想,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是摧毁春生的帮凶,他们一遍遍骂着春生是怪物,又将自己的错推给他。

  “警官,我累了。曾经我以为只要我听他们的话,说这些猫是我杀的,东西是我偷的,火是我放的,他们就不会骂我是怪物,不会视我为异类,可是我错了,不过如今我的父亲死了,以后没人殴打我的母亲了,她那么脆弱,因为我,平白背上丧门星的骂名。” 

  “我的母亲是多么无辜,她会在深夜抱着伤痕累累的我替我擦药,是她炽热的泪水维系着我最后一丝理智,我庆幸我从未害过人,我只是想要结束这一切。”

  “我知道我身上得有着所有人欲望的劣根,所以我的善良和美好将无处安放,我将受到无数人的唾弃和谩骂,包揽所有的罪行,我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罪行昭彰,罄竹难书。”

  “而现在,这个恶人,终于能够为自己选择一次了,曾经我的无数次自杀都会被人救回来,他们多可怜啊,需要一个怪物来残喘自己的欲望,不过如今,我想我终于可以离开了。”

  “可以吗?”他对着我眨眨眼,他想让自己变得活泼起来,可他的脸庞早已泪流满面。

  “警官,你也试着接受吧,这座镇子在欲望里浸泡,早就千疮百孔了。如果你真的是个好警察,就应该把那些真正的恶人抓住。”

  “开枪吧。”他闭上眼,此时天边泛起白光,我知道太阳快出来了。

  可他的世界里没有太阳。

  我有个从未向人道起的秘密,在我十三岁那年的一个下午,无意间路过春生的家,彼时春生两岁,在院里哭闹个不停,我心下好奇扒着门缝往里看,这一眼成了我一生的噩梦——春生喝醉的父亲拿着一把烧得火红的剪刀,像剪开布料那样剪烂了春生的上嘴唇。

  这个世界欠春生一个公道。

  一声枪响突兀地打破了此刻的平静,春生身形摇晃一下倒在了血泊里,他嘴角嗜着一抹笑,像孩童陷入温暖的梦乡。

  可我还是辜负了春生,我知道只要他不死,有人顶下已犯的罪名,镇里的人依旧有悔改的机会。

  于是我告诉镇里的人一只耳逃走了,他们没有多大的反应,又继续开始干着自己手里的事。

  紧接着,一只耳入室偷窃、一只耳猥亵女童、一只耳抢劫等等开始在镇子里发生,所有人都在编造一个巨大的谎言骗自己。

  欲望到底有多吸引人?

  有天晚上,我穿着一只耳的衣服站在一家正在被偷窃的店铺门口,我看清了小偷的样子,他是这家店老板最信任的店员,他一边将偷来的钱财揣进兜里,一边对着我嘲笑道:“你果然逃了啊,你这样看着我干嘛?是你偷的又不是我。”

  然后我就知道自己错了,错的一塌糊涂。被熏黑的双眼,怎么看得见自己糜烂的心。

 

  我看着许警官,他痛苦地弯曲着自己的身子,双手捂着脸。

  “我一直都在骗自己,骗自己这只是一时的幻想,总有一天大家会醒悟过来,这里还是儿时的乐园,一如外人所称赞的那样,其乐融融。”

  “我……”

  “我不是个好警察,对吗?”

  他抬头看着我,眼里布满血丝。

“现在,终于要结束了。”他说。

  我知道他的结束指的是什么,四年前这里欠下一枚结束一切的子弹。

  于是我扣动手里的扳机,子弹从黑洞洞的枪口射出去,直直地破开虚无的空气嵌入胡同灰色的墙壁上。

  风卷过空荡荡的巷子,天边泛起白光。

  我站在原地许久。

  事实上这里只有我一个人,真正的许千山在去年因癌症已经去世了,我自导自演重现了当年的往事,皆是我从坟山山顶那座坟旁的柳树下挖出的骨灰盒子里存放的手稿上得知的。

  这是那被撕下的几页,其中一页上写满了许警官的忏悔。

  我走出去,对着镇上围观的镇民宣布了这个事实,这也是他放不下的遗愿。

  一只耳死了。

  他们没有欢呼,也没有悲伤,不知是否是我的错觉,人群中有个脊背佝偻的妇女失声晕了过去。

5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是最美的爱情。恨不知所起,深入骨髓,是最冷的人性。原罪被放大,总有一角照出自己。

                                                                ――《恶意》

  后来阿德告诉我,他们一行人闯进屠夫李的家中捉拿他时,他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抽烟,身旁摆着收拾了一半的行李。

  原本他打算逃走,可最终却放弃了,他甚至没有等到DNA化验结果出来,就主动招供了。

  我忽然想起那个落寞的下午,他坐在警车里,双手戴着手铐,头微微下垂,看着窗外。

  “我原本打算和她一起逃走,我去找她,她说她没有杀人她为什么要和我一起走,她才没有我那么愚蠢。”

  “她甚至还对着我下跪,求我不要把我和她的关系说出去。”

  “警官,我以为我们至少是相爱的。”

  我没有说话,车缓缓驶过坟山脚下,突然想起许千山在追查日记里写到的那句话――

  春生死后,我把他葬在了坟山山顶,那里离家最近离人心最远。

  我想,这里不会再有下一个一只耳了。

著名画家梵高为什么割掉自己的耳朵

1888年12月23日梵高因失望与自责,将所有不属于自己的错误揽到自己身上,割下了一小块耳朵。

1888年12月,高更和梵高居住在一起,他们两人常常因艺术观点不同而打架。梵高认为一名艺术家应该根据所看到的景物作画,而高更则认为艺术家应当根据自己的记忆作画。历史学家称,梵高就是在此期间失去了一只耳朵,这一点是毫无争议的。

梵高割耳朵后的自画像,成为他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作家头缠绷带,面孔消瘦,眼睛深陷,流露出悲愤和绝望的感情,整个画面好像处一于滚动的波涛之中,汹涌的狂流似乎在威胁着狂热不安的画家,给人造成一种巨大的视觉冲击力量。

这幅自画像是梵高在自己割下耳朵后不久创作,尽管从画面上看其伤势严重而显著,可是这幅自画像却没有受苦难的画家的迹象。在这幅作品中,他穿着工人的上衣、戴着皮帽子,看不出精神错乱或痛苦的痕迹,即便遭受着身心痛苦的折磨,他也是表现得不以为意的从容,然而画面却度溢着紧张的气氛。

扩展资料

1888年梵·高邀请高更来阿尔同住,但两个固执的艺术家却是不断的争吵。在一场剧烈争执后,高更大怒而去,梵·高无法阻止,亦无法抑制自己的激动,竟割下自己的耳朵。

世界把自己的癫狂最先传染给人类的画师就像曾经给他的笔端注入魔力 。我们惊讶地注视着梵·高扭曲的面孔、恐怖的眼神和颤抖的手势:他仿佛在代替整个人类受刑,成为痛苦的化身。想到这里,也就能理解梵·高作品中挣扎的线条与狂舞的色块:倾泄的颜料里调和着他的血,而画布,不过是他包扎伤口的绷带。这是一位生活在伤口里的大师,他习惯用伤口对世界发言。这是一个疼痛的收割者,他的镰刀最终收获了自己的耳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森特·梵高

耳朵反骨面相如何,耳朵反骨的女人克夫?

耳朵有反骨的人面相如何?

相学把耳朵区分为像上图的外轮和内廓两个部位,图中粉红色区位属轮,淡蓝色区域属廓,如果从一个人的正面观察,像下图般廓突出于轮,就属于「反骨」。

有人认为耳朵有反骨的人命运漂泊不定,也许是因为她们比较独立、倔强,耳有反骨的人多半不是别人说甚么他就信甚么,他们喜欢靠自己实验来印证别人说的内容是否可信,这样的人多半会成为领导者眼中的黑羊,因为他们不甘心被说一动,就做一动,常常坚持自己的想法,自然会让人感觉比较叛逆。

耳反骨的人性格倔强,所以和他们沟通不能用强压的方式,而必须说之以理,动之以情,否则只会遭到他们更强烈的反弹,但这也是希望耳带反骨的朋友们要注意的一点,就是不能只听顺耳的话,有时候忠言逆耳,在听到让自己不愉快的建议的时候,先忍住那即将要爆发的情绪,找个安静的角落好好思考对方所说的是不是真有道理后再决定是否接纳并调整,才是对自己的人生真正有利的行为模式喔!

耳带反骨性格的朋友们在东方社会,容易让自己在求学时代被师长标记为不听话的坏分子,出了社会也容易因为经常和领导人唱反调被排挤,不过拜国际化之赐,现在有不少的西方企业纷纷来东方设办设厂,建议有着这样性格的黑羊可以考虑往欧美式管理的企业求发展,说不定耳反骨者他们独特的思考模式和创意反而能获得上司的青睐!

耳朵有反骨的女人才克夫?

一、双耳廓骨外突的女人克夫

双耳廓骨外突的给人的感觉不仅没有福气,而且本身此种女人性格比较极端,个性不稳定反复无常,特备是耳朵过于的突出也是属于挥霍浪费的女人,在金钱上很不注重,而且额头高或者是额头过于突出的女人不宜娶,严重的会有克夫现象。

二、嘴巴大下巴露骨的女人克夫

此种女人对嘴巴大代表此人的性格说法方面夸大其词,或者是合不上的嘴巴也是代表着有着克夫表现,下巴突出或者是比较尖者,也说明此人比较尖酸刻薄,心胸狭窄,是典型的败家的女人,也是一种普遍的克夫的面相。

三、鼻子中央皮肉紧绷女人克夫

明显地露出骨来,形成了鼻骨如刀锋般突出,这便是相学中所说的“剑锋鼻”。此种女人给人的感觉很势利,说法方面也是极其的尖酸刻薄,性格比较极端,此种的面相可以说是必克之相,是属严重的克夫的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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