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外地车限行区域(宁波外地车限行区域有哪些)
外地小车蓝牌可以在宁波市区行驶吗?
宁波对外地车有什么限制:宁波对外地车不限行。
只有两座桥单双号限行回,分别是江厦桥、灵桥答。限行时间为7:30----20:00。
其参照标准是日期,车牌末位数是单号车牌。今天的日期是8月1日为单号日期,那么今天该车可以在限行时间内通过江厦桥和灵桥。明天8月2日为双号日期,该车就不可以在限行时间内通过江厦桥和灵桥。为了解决城市交通拥挤严重的问题,全国各个市都出台了限行政策来解决这个问题,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与《宁波市外地车限行时间段及限行处罚规定》有关的相关资讯,暂未出台的信息参考以前年度。如有变动,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布消息为准。
从2018年1月2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将对部分车辆进行限行。
即将被大修的灵桥,牵动着宁波市民的心,为了减少整修前的交通荷载压力,确保灵桥日后的安全运行,相关部门决定对灵桥进行“减负”,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
据悉,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将禁止一切黄牌机动车以及高度超过2.6米的机动车在灵桥上通行。小型车仍按原灵桥单双号限行规定通行。
乘坐公交车出行的市民要格外注意了,公交3路、7路、201路、357路等17条途径灵桥的公交线路将在整修期间实行段面改道。广大市民要及时了解相关公交线路改道信息,在公交绕行期间合理选择公交线路,安排换乘方式,以减少线路改道带来的不便。
17条途径灵桥的公交绕行线路具体如下:
(一)3路松下至天水家园双向实行段面改道
1、线路走向:百丈路后双向改走箕漕街、中山东路、江厦桥、中山东路(东往西方向停靠东门口站点后走和义路、开明街后进入中山东路)、中山西路后恢复原线运营。
2、双向增设箕漕街、江厦桥东(东往西站点位于新江厦门口)、东门口、阳光广场停靠站点。
3、双向撤销部分百丈路及灵桥、药行街、解放南路走向。
4、双向撤销灵桥东、灵桥西、药行街、解放南路停靠站点。
(二)7路长丰新村至徐家漕双向实行段面改道
1、线路走向:江东南路后双向改走江东北路、江厦桥、江厦街、药行街后恢复原线运营。
2、双向撤销灵桥走向。
3、双向增设江厦公园停靠站点。
4、线路长度:13.05公里(增加0.9公里)。
(三)201路客运中心通宵线实行段面改道
1、线路走向:药行街后改走江厦街、江厦桥、江东北路、百丈路后恢复原线运营。
宁波市外地车限行吗?
宁波现在是部分区域限号通行的。
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但在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G9211甬舟高速公路宁波段除外。
扩展资料
四、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以及G60沪昆高速公路绍兴、金华、衢州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和320国道衢州段行驶。
五、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在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道路行驶。
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除外。
通过高速公路过境上述禁止通行区域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绍兴上虞段、S24绍诸高速公路行驶;
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允许在G2501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北线(南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G25长深高速公路南庄兜枢纽至湖州德清段,
S13练杭高速公路杭州段和湖州德清段,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及S16杭浦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S2沪杭甬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乔司枢纽)行驶。
参考资料:浙江公安-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宁波外地车限行规定
【法律分析】:宁波外地微、小型载客汽车在通过江厦桥、灵桥时按单双号通行。限行时间为早上七点半到晚上八点。单双号通行规则:是指以公历日期为准,逢单日(如3月1日、3月7日)允许号牌尾数(号牌上排序最后的阿拉伯数字,下同)为单数的汽车通行,逢双日(如3月2日、3月10日)允许号牌尾数为双数的汽车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中心区域的道路交通情况,对进入城市中心区域的大型货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进行限制,限制内容经过听证后决定并公布。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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