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王生活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每日最新资讯 > 正文

每日最新资讯

疫情所有私家车限行(疫情期间私家车限行不)

admin2022-09-25每日最新资讯130

因疫情高速私家车是否禁行

疫情期间,私家车是可以上高速的,但是为了保护自我,建议大家还是要注意对疫情的防控以及注意做好一系列的防护措施,配合当地的体温检测、减少出行、外出回来及时进行消毒、务必佩戴好口罩等等。这是因为虽然目前我国的的疫情形势已经有所缓和,但是并不意味着疫情的结束,如今国外的疫情形势还是非常严峻的状态。私家车高速路过疫情区是可以的,只要是没有下高速深入到疫情地区,那么都可以,不算是到过有疫情风险的地方。因为这个判断标准就是看当事人有没有在疫区停留时间超过四个小时,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大数据行程卡是不会记录的。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建议各位朋友们出行之前,提前了解一下自己将要途径的地方的防疫政策,提前做好准备。如果自己的私家车在高速路过疫情区,停留的时间会比较长,那么还是尽量不要走那条路了,以免因为路过中高风险疫情区而被隔离。

拓展资料:为了落实中央应对疫情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春节后错峰返程的有关部署,交通运输部按照“四保”的原则指导地方开展运输组织工作。谈及具体措施,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表示:加强路网通行管理,严格禁止擅自封闭高速公路,严格禁止擅自阻断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确保路网畅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疫情期间限号是怎么规定的

一、疫情期间成都车辆限号规定

《成都疫情期间限号规定公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更好满足市民通勤需求,助力城市复工复产,结合成都道路交通客观实际,经成都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0年4月7日起,有序恢复城区工作日高峰时段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尾号限行”时间

工作日的早高峰7:30-9:30和晚高峰17:00--19:00时段。

(二)“尾号限行”范围

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四)“尾号限行”规则

1、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2、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五)下列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1、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3、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

4、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六)城区恢复常态化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相关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发布。

成都疫情期间车辆限行规定

成都尾号限行规定(正在实施中)

9月8日,星期四

限行尾号:4和9

限行时间:7:30-20:00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成都市道路交通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决定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起,恢复小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尾号限行”时间: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号限行”范围: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车辆: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四、“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五、下列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载客汽车;

(二)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三)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